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要求,我局收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曾用名: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根据清算要求,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就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了审查核实,现对审核情况予以公示,一、企业名称: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二、车辆型号和数量:HMC7001BM0BEV(普力马)22辆,E3HMC7000NS0BEV(E3)120辆三、申请补助资金:693万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和问题线索材料提交至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附上证件资料),公示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联系电话:0898-68638410通信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行政办公区18栋北四楼4015附件:1.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2016年普力马)2.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2018年E3)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2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