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市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推选工作,经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团区委初评,拟推荐上海大学郝浥渟参加社区实践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市级复评,现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1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方式向我委实名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线索,便于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21-57921169电子邮箱:jsjcgzb@163.com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1103室(邮编:200540)共青团上海市金山区委员会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