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出租车公司:为推动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能源结构转型,提升绿色低碳交通发展质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建〔2022〕83号)、《扬州市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扬工信汽车〔2022〕64号)精神、《扬州市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运营补贴方案》(扬交运〔2023〕14号)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制定了《2024年高邮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运营补贴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高邮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运营补贴方案(2).pdf高邮市交通运输局高邮市财政局高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