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6号)和《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云霄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2021〕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8-12月份全县共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9622头,需补助资金76.976万元,现将2023年8-12月份各乡镇收集员、规模养猪场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以及第三方(云霄县天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收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5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报告或致电县农业农村局:(0596-8532227),附件:1.2023年8月-2023年12月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明细表2.2023年8-12月份云霄县天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汇总表3.2023年8-12月份各乡镇场养殖场病死猪收集员补助情况表云霄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2月2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