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一)《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3〕1号)(二)《黄江镇2023年第四季度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实施办法》二、申请条件(一)2022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规上其他服务业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劳务派遣企业、2022年9月前入库的规模以下国家、省样本工业企业以及2023年度在库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三、奖励标准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2023年全年工业总产值下降量对比2023年前三季度工业总产值下降量收窄5%(含)以上或全年工业总产值同比实现正增长(含持平)的,给予该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下降收窄量或2023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2022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正差额的0.5%作为奖励,分为“5000万元(不含)以下”“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和“1亿元(含)以上”三级,环比增量2022年含税销售总额3(含)-5个百分点5(含)-1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含)以上5000万以下(不含)2万元4万元6万元5000万(含)-1亿(不含)4万元7万元10万元1亿(含)以上6万元10万元15万元3.劳务派遣企业:企业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下降量对比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下降量收窄10%(含)以上或全年营业收入同比实现正增长(持平)的,给予该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下降收窄量或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正差额的2%作为奖励,4.规模以下国家、省样本工业企业:2023年1-11月份营业收入700万元以下的,给予同比增长10%-20%(含)的企业2万元奖励,给予同比增长20%-30%(含)的企业3万元奖励,给予同比增长30%以上的企业5万元奖励,2023年1-11月份营业收入700万元以上的,给予同比增长0(不含)-10%(含)的企业5万元奖励,给予同比增长10%-20%(含)的企业8万元奖励,给予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10万元奖励,六、收费不收取任何费用咨询电话:83663815附件:1.附件1:黄江镇2023年第四季度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申请表.docx2.附件2: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