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绿色制造名单动态跟踪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获得国家、省、市层面绿色制造名单(不含绿色设计产品)应在每年3月3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动态管理表(附件),上报年度绿色制造关键指标情况,市工信局将抽取部分企业和园区进行现场复核,二、绿色制造名单中的企业或园区存在以下情形的,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发布年度名单时予以移出并进行公告: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拒不按时填报动态管理表,三、绿色制造名单中的企业或园区,如发生名称变更或因投资、并购等原因造成实际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地址、组织边界与列入时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在填报动态管理表时予以说明,市工信局对企业或园区提交的变更说明将进行复核确认,变更后不再符合相关标准的从本层面名单中移出,在发布年度名单时予以公告和变更,附件: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26日(联系人:林斌忠2896801邱福猛5126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