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浩晟鞋业有限公司:林玉红与你公司工伤行政确认一案,现本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温永工决[2024]00178号),即视为你单位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特此公告!永嘉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27日编号:温永工决[2024]00178认定工伤决定书申请人:林玉红职工姓名:林玉红性别:男年龄:44身份证号码:421*******19用人单位:温州浩晟鞋业有限公司职业/工种/工作岗位:普通工人和技术工人申请时间:2023年12月14日事故时间:2023年06月11日事故地点:浙江省温州永嘉县瓯北街道诊断时间:2023年06月11日诊断机构: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上臂,前臂医疗诊断结论:右肱骨远端骨折、右桡骨近端骨折、右上臂开放性损伤清创后、右上臂桡神经损伤,2023年12月15日受理林玉红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林玉红为温州浩晟鞋业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6月11日下午13:30左右,林玉红在温州浩晟鞋业有限公司的车间操作下料机,林玉红伸右手穿过下料机到工作台上把料拉到机器里,造成林玉红的右手手肘处受伤,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01月29日注:本通知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