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沪文旅规〔2023〕2号)、《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青文旅〔2022〕14号)的规定,区文化旅游局组织开展第八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传承人推荐条件(一)推荐范围1、已公布的第八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申请人所传承的项目是我区已被公布的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二、推荐程序1、区文化旅游局通过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申报信息,3、由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书面材料评审与现场评审,区文化旅游局认定、公布区级代表性传承人,三、材料提交(一)推荐材料1、推荐表:包括个人简历、传承谱系、技艺特点、实物资料、照片、授权书、保护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中心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地点、时间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中心统筹确定,推荐受理: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中心,特此通知附件:1.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2.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3.《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2月22日附件:附件1: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doc附件2: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doc附件3:《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