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市2023年度引进人才申报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资助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2021年12月31日前新引进的人才,二、申报项目租房补贴(本次补贴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三、申报条件我市企业引进的人才,申报租房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范围企业从扬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3)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人才、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四、补贴标准对企业引进的以下人才给予租房补贴,(2)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五、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人才需提供以下材料:1、新申报人员(1)《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首次申报表》(附件1),(3)符合补贴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条件(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在扬州首次至申报时社保缴纳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2、再次申报人员(1)《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再次申报表》(附件2),(2)租房补贴时间段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3全年缴费证明,以上新申报人员、再次申报人员均需填写《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人员汇总表(2023年度)》(附件3),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附件1: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首次申报表.docx附件2: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再次申报表.xlsx附件3: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人员汇总表(2023年度).xlsx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