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进一步做好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中“粤贸全国”工程,我处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定了一批2022年国内线下展会作为“粤贸全国”系列展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2日-4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2年“粤贸全国”活动目录广东省商务厅2022年4月12日联系电话:省商务厅交流处020-3881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