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5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7号)等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决定资金分配方案如下:1.将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首(台)套认定奖励50万元安排给松阳永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将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3.8万元安排给浙江上河茶叶机械有限公司,3.将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医药储备5万元安排给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具体项目补助金额附后,公示日期: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2日联系人:叶姝芳金昕联系电话:80624092022年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序号专项资金文件号分配因素拟补助资金(万元)补助企业名称备注1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浙财建〔2022〕27号)首台套认定奖励50松阳永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名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1〕226号)2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3.8浙江上河茶叶机械有限公司3医药储备5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单位合计58.8松阳县经济商务局2022年4月12日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