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山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持续加大对民营市场主体的信贷资源投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对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已贴现供应链票据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山东省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的供应链票据平台以及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成效突出的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做好资金接续服务,建立全省民营企业专项上市后备资源库,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山东省节点作用,聚焦个体工商户及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等民营中小微企业,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高度重视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动全省民营企业融资取得积极成效,山东省民营经济贷款余额2.9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