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第二批济南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五)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二、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三、申报企业要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中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的有关要求开展自评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指标体系(可在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自评价,四、请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有关情况、资料进行评估审查,并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含推荐文件、企业自评价报告(附件1)、汇总表(附件2),并随附U盘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处),五、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经公示后认定为济南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六、按照上级工信部门的要求,逐级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附件:1.济南市绿色供应链企业自评价报告(格式).docx2.第二批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汇总表.docx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