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的通知》(川财建〔2024〕8号)要求,现将乐山市市中区经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核查后报送的2018-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注明单位、联系方式、姓名)反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833-2432308),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和相关证据,匿名提出异议的均不予受理,附件:1.2018年30台附件1:四川国宏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2.2018年30台附件2:四川国宏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3.2019年80台附件1:四川国宏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4.2019年80台附件2:四川国宏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