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经前期申报、评审及集体审议,现将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珠海市商务局2022年4月8日(联系人:李艳嫦,联系电话:2210205)附件: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doc附件:相关链接:分享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