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按照《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德经信〔2019〕100号,现将2022年度德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复核)对象及条件(一)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运营条件、效果条件及应具备的服务功能,(二)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川经信创服〔2018〕12号)规定,(三)根据《德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德经信〔2019〕100号)规定,二、申报(复核)程序(一)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复核)条件的示范基地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局,(二)我局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示范基地进行评审及现场核查,(三)我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基地授予“德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三、申报要求(一)各区(市、县)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二)请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联系人:刘欢联系电话:0838-2515255电子邮箱:740715632@qq.com附件: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