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设施农业(种植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3号)精神,依据由实施主体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的原则,我县有巴马县凉集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实施设施蔬菜大棚项目建设,符合纳入2023年广西设施农业(种植业)建设项目,根据实施主体自行验收和第三方竣工结算报告,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项目竣工结算价为71.703214万元,拟补助资金35.8516万元,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总额的50%,现依照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8日至22日,如对验收及补贴资金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2日前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给予经营主体拨付补助资金,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2月18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