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盐业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盐田保护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福建省盐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福建省盐田保护管理办法>宣传贯彻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24〕3号)部署要求,为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做好普法宣传有关县区工信部门、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办法》的重要意义及有关内容,将《办法》作为2024年普法学习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和解读,二、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建立盐田保护管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盐田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做好盐田保护,定期报送进展盐田所在地工信部门牵头做好本地区盐田保护管理工作,向市工信局报送盐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福建省盐田保护管理办法》宣传贯彻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24〕3号)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