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浙财建〔2024〕5号)及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文件,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收到中植汽车(淳安)有限公司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请材料,申报车辆为69辆,涉及中央补助资金共计3250万元,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对中植汽车(淳安)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经专家评审,认定申报车辆符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2月11日至2月17日,共7天联系单位: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产业管理科联系人及电话:徐庆,0571-89601919,15988195751附件:中植汽车(淳安)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202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