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条件(一)申报企业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第一批、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三)申报企业主导产业应属于工业“五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领域,(四)申报企业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应达到70%(含)以上,2020年度、2021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均应达到4%(含)以上,(五)申报企业截至2022年4月15日前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六)申报企业截至2022年4月15日前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联系人:黄春莺0591-87822360林文锦0591-87833147附件:1.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2.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3.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4月12日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现就申报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条件(一)申报企业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第一批、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三)申报企业主导产业应属于工业“五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领域,(四)申报企业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应达到70%(含)以上,(五)申报企业截至2022年4月15日前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六)申报企业截至2022年4月15日前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联系人:黄春莺0591-87822360林文锦0591-87833147附件:1.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2.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3.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