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工业和商贸服务业稳增长的政策意见》(庆发改〔2023〕79号)的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资料审核、部门征求意见,现将2023年全县工业和商贸服务业稳增长部分奖励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公示时间:2024年2月7日—2月20日联系方式:庆元县经济商务局0578-6058231附件:《关于2023年全县工业和商贸服务业稳增长部分奖励结果的通报》庆元县经济商务局2024年2月7日关于2023年全县工业和商贸服务业稳增长部分奖励结果的通报根据庆发改〔2023〕79号文件精神,经考核审定,现将2023年全县工业和商贸服务业稳增长部分奖励结果通报如下:一、鼓励企业上规上限(合计:65万元,其中45万元从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兑付)庆元研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万元庆元县利诚生活超市有限公司15万元庆元县楠居家居用品有限公司15万元庆元县金芷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万元二、鼓励企业增量增效(合计:96.4万元,其中38.4万元从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兑付)庆元县众艺服饰有限公司5万元浙江南峰文化用品有限公司5万元庆元县欣晨家居有限公司5万元丽水市邦森竹木制品有限公司5万元庆元县农丰竹木加工厂(个人独资)10万元庆元县金意木业有限公司20万元丽水元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万元庆元龙祥商贸有限公司7万元庆元县百大商业有限公司3万元庆元竹唯梦家居用品有限公司15万元庆元卓越生活用品有限公司3万元庆元县金文建材经营部0.8万元庆元县玖城山货土特产店2万元庆元县吴高辉糖果批发部0.8万元庆元县神童文具店2万元庆元县相信菇特产店2万元庆元县新城建材经销部0.8万元庆元县聚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万元因企业不重复享受同一性质内容的多种奖励,庆元艾尚竹木有限公司、庆元县凯威商贸有限公司按照就高原则享受电商政策补助,该项奖励资金不予享受,三、鼓励企业抢订单拓市场(合计:61.25万元)庆元星竹贸易有限公司61.25万元四、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合计:35.104万元)丽水市航通贸易有限公司11.44万元庆元县恒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1.856万元庆元县宜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1.808万元五、合计总金额257.7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