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三林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已经镇政府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2月6日三林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在三林镇农村集体资产“经济卫士”职能,明晰镇属企业、村(经济联合社)、镇属集体企业的财务收支,保护镇属企业、村(经济联合社)、镇属集体控股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镇属企业、村(经济联合社)、镇属集体控股企业党政干部的勤政廉政建设,二、审计事项1、主要领导任期和离任审计(包括企业法人、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2、年度领导干部人员报酬专项审计,三、审计工作责任审计工作采取镇党政办开展审计与各级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委托相结合的方式,(一)镇党政办的责任是按照镇内部审计相关文件对各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年度日常审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不定期轮审:包括财务收支审计(三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企业与财政资金往来清理专项抽查等,(二)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责任是加强内控,包括:财务收支审计(每年)、往来款项清理专项审计、年度效益审计、股权转让、变更、减资专项审计(每年)以及上级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四、审计工作程序(一)党政办按照《三林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办法开展审计,镇党政办、各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建立审计档案,(二)镇党政办加强整改工作后续监督,原2021年11月30日发布的《三林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管理办法》(浦三府〔2021〕13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