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科技支撑,根据宝委发〔2021〕41号文件中《关于加快全县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宝应县科技创新奖励项目,有关事项如下:一、申报主体县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宝应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专利权人,符合宝委发〔2021〕41号文件中《关于加快全县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具体奖励条件,二、申报事项1、奖励政策中第6条县级科技计划项目,2、申报奖励项目均需填报《2023年度宝应县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宝应县科技创新奖励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5),3、专利资助及奖励,需填写《2023年度宝应县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2),需填写《2023年度宝应县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有关批文、证书、当年度缴费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当年度注册成功的国内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奖励(对应第16条)需填写《2023年度宝应县商标注册奖励申请表》(附件4),请各镇(区)按照《关于加快全县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报送县科技局办公室305室(标准、质量品牌及知识产权奖励材料报至县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5、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经相关科室审核无误后胶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