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马厂街道东邱村六组、七组,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1、拟征收南马厂街道东邱村六组集体所有土地8.9960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2、拟征收南马厂街道东邱村七组集体所有土地0.4446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3、拟征收南马厂街道李席居委会二组集体所有土地3.3330公顷,4、拟征收徐杨街道集体所有土地0.4959公顷,5、拟征收徐杨街道熊胡村一组集体所有土地4.8101公顷,6、拟征收徐杨街道熊胡村三组集体所有土地0.0005公顷,7、拟征收徐杨街道福康村集体所有土地0.8434公顷,8、拟征收徐杨街道福康村十组集体所有土地0.1263公顷,9、拟征收徐杨街道福康村十五组集体所有土地4.6132公顷,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六、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hadz.huaian.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街道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