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19〕77号)、《无锡市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锡发改办〔2020〕6号)和《关于组织2023年无锡市总部企业申报的通知》(锡发改服务〔2023〕16号)等文件要求,我委提出2023年无锡市总部企业申报项目第三方复核采购需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复核委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委托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遴选要求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复核委托单位,2.申请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受聘于申请机构,不得转包或由其他中介组织协助承担部分审计工作,2.下载材料:在本公告下载附件《2023年无锡市总部企业申报项目第三方复核采购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方式密封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5.组织评选:委托单位将组织采购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将在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六、采购经费具体委托经费以遴选单位报价为参考,七、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处联系人:陈景芹联系电话:0510-81821564八、其他事项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2023年无锡市总部企业申报项目第三方复核采购申请书.doc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