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4〕50号)要求,我市收到宝应县、江都区、邗江区上报的3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涉及1900辆新能源汽车,申请补助资金13679.9498万元,江苏银宝专用车有限公司87辆、207.581万元,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72辆、2396.1988万元,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1341辆、11076.17万元,同时2家申报295辆2016一2021年度补充清算需求车辆信息备案,其中,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190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105辆,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2月5日-2月19日,监督电话:87868520(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电话:87868777,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5日附件:1.江苏银宝专用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2.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4.2016—2021年度补充清算需求车辆信息备案汇总附件下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