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区、相关管委会于3月底前报送今年计划达标区域(见附件1),相关达标区域数据同步录入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十五五”期间海绵城市计划达标区域应提前三年完成系统方案编制,(二)强化海绵示范项目建设,请各区、相关管委会于2月底前报送海绵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相关项目信息同步录入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平台,请相关区、管委会于3月底前完成“十四五”期间达标区域系统方案编制工作,6月底前将计划达标区域面积(见附件4)、系统方案编制计划(见附件5)报送我委,对各区、相关管委会达标评估区域、各类示范工程、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年中和年末跟踪指导,请各区、管委会做好相关组织工作,请各区、管委会抓紧编制区级海绵城市实施方案,请各区、相关管委会进一步强化“规划-建设-管理-运维-评估”全过程管理,请各区、相关管委会结合年度示范项目报送情况,鼓励各区、相关管委会积极开展海绵城市设计、审查、施工技术培训会,附件:1.2024年海绵城市计划达标区域汇总表2.2024年海绵城市示范项目汇总表3.2024年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季度进展表4.“十五五”期间海绵城市计划达标区域汇总表5.“十五五”期间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计划表2024年2月1日(联系人: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