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荆人社发〔2023〕32号)文件,我县执行“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湖北省荆州市荆江公证处、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俊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分别招用了1名失业青年,湖北普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招用了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参加了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拟向以上公司分别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0.1万,现将其招用的名单公示如下:序号单位名称身份证号姓名学历毕业院校1湖北省荆州市荆江公证处421024********0423吴莞君2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1024********0419何家义3湖北中俊建设有限公司420115********9810方君宇4湖北普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21002********0520李凡念硕士研究生北京工商大学公示期限:2024年2月1日至2月7日咨询电话:0716—4739625、0716—4734391监督举报电话:0716-473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