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就业补贴应对疫情稳岗保就业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8号)和《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33号)的有关要求,需对本区部分用人单位补发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33883596),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29日相关附件补发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