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荆人社发〔2023〕32号)文件,我县执行“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合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华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分别招用了8名、1名、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参加了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拟分别向以上公司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0.8万、0.1万、0.1万,现将其招用的名单公示如下:序号单位名称身份证号姓名学历毕业院校1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1024********2026王雅丽专科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1024********0417赵何禹专科长江职业学院3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1024********0010谢泓为本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4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1024********0421高竺宇本科武汉华夏理工学院5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1024********1613陈国忠本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6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1024********0415张子文本科湖北民族大学7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1024********0027顿芫菁本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8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1024********0434刘勇雄本科武汉工商学院9湖北合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421024********1622谢雨奇本科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10华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50122********7942陈清清本科仰恩大学公示期限:2024年1月29日至2月4日咨询电话:0716—4739625、0716—4734391监督举报电话:0716-473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