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财政审计办:2023年,我区中幼林抚育工作按照年度计划已圆满完成,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鄞自然资规发〔2023〕6号)文件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已通过区验收的第三批补助资金70万元下拨给你们,其中区级资金70万元,上述资金由区资规分局通过智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有关镇(部门)收到指标后,应及时拨付到各单位,要加强资金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具体补助内容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2023年度中幼林抚育资金补助表鄞自然资规发〔2023〕42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林业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