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支持对口帮扶和协作地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规〔2022〕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3年12月1日发布了《关于申报宝安区支持大化瑶族自治县产业发展补贴资金的通知》,有6家符合申报主体的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到我局,相关申报材料已审核完毕,现将相应企业申报资金公示如下:一、规模以上企业奖励:广西鸿蒙靶向科技有限公司20万元,二、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1.广西大化铭顺防护制品有限公司:21.52万,2.广西大化鸿裕商贸有限公司:9.92万,3.广西百年沁泉有限公司:1.44万,4.广西汉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26万,5.广西睿星服装我们县停产企业:1.18万,如对以上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到大化瑶族自治县花锦路1号党政办公大楼10楼1004办公室反映情况,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30日,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1月26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