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现将新修订的《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省大数据局2024年1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运行管理,第三条省大数据局负责统筹省级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的建设指导、培育发展和服务管理等工作,申报单位填写《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申报表》,省大数据局组织对申报单位提交资料合规性审查、成果验证,纳入省级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第四章服务保障第十一条支持省级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申报人才项目,建设单位围绕高校学生实训培养申报人才项目,省大数据局按程序纳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单位申请资金应以实训班次为单位,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省级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建设不力的,第五章评估管理第十五条省级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应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评估对象为省级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7.其他相关工作情况第十七条因客观原因需申请延迟开展实训工作的基地,第十九条省级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应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