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调整,现公示如下:一、公示内容:1、调整内容:拟在厂房2的南侧及西侧扩建厂房2,新增建筑占地面积1973.4平方米,建筑面积5301.58平方米,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24030.1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8412.013平方米,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图,效果图,二、市民权利: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三、公示期限:2024年1月27日—2024年2月5日四、反馈方式: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990183(刘)0578-2990162(徐)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月26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