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3〕41号)文件精神,现将庆元县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拟发放名单(第四批)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1.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日(5个工作日),2.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来访等形式向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3.联系电话:0578-6059273、6059281序号申请单位企业性质失业险参保总额(元)补贴金额(元)1庆元县练军车业有限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870.66522.42庆元丽阳岛广告有限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424.77854.863庆元县银丰矿业有限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097.51258.54浙江家思雅工贸有限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0329.326197.595丽水巾子峰建设有限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9054.9617432.98合计43777.2126266.33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