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质量发展建设动能转换活力区1+3+N产业政策的通知》(拱政办发〔2022〕7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兑现2023年上市政策奖励资金,共2家企业,金额200万元,请有关单位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企业,企业收到财政资金后,严格按《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使用,附件:2023年拱墅区企业上市政策兑现资金拱金融办〔2023〕22号关于兑现2023年拱墅区企业上市政策的通知.pdf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