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农〔202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汇总统计,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收集处置服务根据合同约定按中标价格病死猪单头无害化收集、运输、贮存、处理等单价费用为人民币79元/头,其他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收集、运输、贮存、处理等单价费用为人民币3500元/吨,本次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总计289.32555万元,其中:1.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合计25472头,病死猪无害化补助共201.2288万元,2.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共收集其他动物及动物产品251.705吨(其中牛21.5吨、羊21.043吨、禽209.162吨),其他动物及动物产品处理补助共88.09675万元,现将养殖环节处理中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补助情况(具体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2月1日,联系电话:0576-83177894,附件:天台县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养殖环节处理中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明细表天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25日关于天台县2023年7月-2023年12月养殖环节处理中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