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稳就业、保民生,按照创业担保贷款的有关规定,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2〕20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24号)》规定,对标准内的创业担保贷款进行贴息,2023年第四季度贷出1445.2万元,经审核符合贴息条件的为119户,共计贴息资金63665.96元,经审核,符合文件要求,现对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月25日-1月31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程序发放贴息到本人银行账号,现予公示,监督电话:88114098823225附件1:2023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明细表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