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获省级表扬名单和2023年度市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奖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2023年1月25日至31日),公示期间接受反映,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对有异议的奖项,由评奖办公室会同各专业评审组提出处理意见,交评审委员会审议,社会监督电话:028—33090980(市文广旅局传媒与网络视听管理科)附件:1.2023年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获省级表扬名单2.2023年度眉山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奖获奖作品名单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