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补充申报2021年企业智慧赋能奖励资金的通知》(德工信发〔2022〕38号)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初步审核,现对拟纳入2021年智慧赋能奖励资金的企业补充申报进行公示,公示期时间为2022年4月8日至4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沈志威0534-5324140联系邮箱:qhxgxjbgs@dz.shandong.cn齐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8日序号企业名称申请项目申请金额1山东龙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会养殖APP5.5889万元2中品智能机械有限公司大数据平台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