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1〕446号),(2-5请各单位在QQ群文件中下载)(三)申请程序1.市内用人单位统一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见习办”)提交申请材料,2.经市见习办审核并实地考察后确定为见习单位,并由市人社局发文认定,3.经发文认定的见习单位,《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2.2022、2023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档案在神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需提供)、《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3.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送到市见习办(神木市滨河新区党政办公大楼730室)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由市见习办于2024年3月1日前统一办理,市见习办报市人社局审核,由市见习办发放至各见习单位,联系人:刘蕊联系电话:0912-8330030办公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党政办公大楼730室见习单位工作QQ群(见习生勿加):102110147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9日附件:1.《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docx2.《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