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一、2023年度-2025年度珠海市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4家)1.珠海市得理慈善基金会2.珠海市妇女儿童福利会3.珠海市容闳教育基金会4.珠海市若水同欣公益基金会二、2024年度-2026年度珠海市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1家)珠海市光明行慈善基金会珠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珠海市民政局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