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第四条(支持数字化改造)申报条件:(一)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支持标准:给予被诊断企业2.5万元一次性补贴,第八条(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运营)申报条件:(一)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第九条(市级工业互联网专项配套)申报条件:上一年度通过市工业互联网相关项目验收,第十条(工业互联网优秀平台奖励)申报条件:上一年度获得市级或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优秀平台称号,支持标准:按照交易额5%累计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区两级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第十五条(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一)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支持标准:经评审、公示通过的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支持,第十七条(科技进步奖励)支持标准:对由金山区推荐并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进步奖励的企业,市、区两级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第六章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建设第二十条(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一)依托企业的技术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地位,(三)申报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达到5000万元,支持标准:经评审、公示通过的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标准:经评审、公示通过的金山区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2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