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攀(身份证号130429********163X):为调查了解四川攀达佳品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辣牛肉酱”的标签标识情况,本局于2024年1月18日依法对你作出《询问通知书》(龙市监询通〔2024〕LQ-1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请你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成都市龙泉驿区双龙路388号3栋附203接受询问调查,请携带以下材料:1、四川攀达佳品食品有限公司的主体资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香辣牛肉酱”的生产销售记录,4、“香辣牛肉酱”产品的执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联系人:江华波、马坚,联系电话:028-84830573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双龙路388号3栋附203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