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科室:经贸外资科、信用管理科电话8221696、8221296】7.用好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责任科室:投资科、动能转换推进科电话8222926、8221825】8.对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省重大项目、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责任科室:工高科电话8210407】35.2024年从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7000万元左右,采用竞争方式对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给予100-2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能源规划节约科、能源管理科电话8211098、8411039】47.支持核电加快发展,能源规划节约科、能源管理科、电话8211098、8411039】48.优化海上光伏储能配置,【责任单位:能源规划节约科、能源管理科、电话8211098、8411039】49.推进中深层地热能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能源规划节约科、能源管理科、电话8211098、8411039】50.对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和列为试点的长时储能项目,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给予每个平台1000万元经费支持,【责任单位:能源规划节约科、能源管理科、电话8211098、8411039】10.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责任科室:社会科电话8218073】15.对2023—2025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责任单位、科室:能源规划节约科、能源管理科、,【责任单位、科室:能源规划节约科、能源管理科、,省财政按照申请(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科室:价格科电话8221317】28.对符合国家外资相关产业政策和全省产业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