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第六条支持创新药研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第七条支持创新医疗器械研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第八条支持创新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化落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第九条加快特色中医药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第三章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第十一条构筑“一核两极”高端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布局,支持在“国际生物岛”园区设立创新投资基金,(责任单位:黄埔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支持“一岛多园”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第十九条推进建立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用药品进口“白名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第二十一条支持实验大动物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第二十四条鼓励支持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第二十五条支持合同研发生产服务机构发展,支持药物临床试验区域伦理委员会、市生物医药产业联盟、研究型医院联盟、生物工程中心等行业组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第五章加快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第二十八条支持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MRCT),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配合)第三十条推动建设“国际生物岛”园区离岸创新中心体系,支持“国际生物岛”园区与国际高端创新机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