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堂县农业农村局、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堂县财政局《关于对金堂县2023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备案的请示》(金农业农村〔2023〕96号)要求,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购买用于农业生产所需的拖拉机、开沟机、播种机、收割机、烘干机等机具补贴额实行定额补贴,每台补助8万元,每台补助9.5万元,每台补助2.5万元,每台补助0.45万元,七、申报步骤(一)购机补贴主体自主申报凡符合金堂县2023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开展提升生产装备水平主体的业主,带上《金堂县2023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开展提升生产装备水平主体申报表》(附件1)、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等,于2024年2月29日下午17:00时前向金堂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二)确定购机补贴主体金堂县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签订购机任务合同由县农业农村局与任务实施主体签订合同,购机主体向金堂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拨款申请表,金堂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签订的购机任务合同,购机主体方可持拨付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补贴事宜,附件:1.金堂县2023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开展提升生产装备水平主体申报表2.承诺书附件1、2金堂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