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区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区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引进的人才,按照《邗江区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扬邗政办〔2018〕57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的条件和标准实施,现就做好2021年12月31日前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首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办法》明确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未申请过租房补贴的人才,企业根据人才申领补贴类别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首次申报表上需人才本人签名,本科一式一份,硕士及以上一式两份,送至邗江区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科515,此次租房补贴申报的补贴时段不超过2023年12月,2、人才所在单位做好材料初审工作,请及时与邗江区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科联系沟通,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7日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doc附件2-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首次申报表.docx附件3-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首次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