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奉农〔2022〕1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符合补助要求的541个低收入农户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进行补助,共计拨付补助资金340495元,本次资金从《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3〕1278号)“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中支出,列报“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科目,请各有关镇(街道)收到款项后,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2023年度奉化区低收入农户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序号镇(街道)低收入农户户数项目数(个)补助金额(元)1锦屏街道1115002莼湖街道6263369503西坞街道1211004萧王庙街道1417196505江口街道99167006溪口镇89110973957大堰镇1923351632008裘村镇1125009松岙镇331500合计372541340495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