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苍南威咔网吧同安路分店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单位名称苍南威咔网吧同安路分店经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同安路66号的商铺211、224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企业类型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上网计算机台数60台注册资本30万元房屋性质商业距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行走距离大于200米场所面积21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姓名:温威威、性别:男、年龄:30周岁、籍贯:浙江苍南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审批窗口反映(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旅体窗口,联系电话:64751982),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01月16日。